2.分布式发电接入对电网的影响
为了鼓励和规范分布式电源的发展,国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480-2010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于2010年8月2日发布并实施。该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以同步电机、感应电机、变流器等形式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应满足的技术要求。标准中明确了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的原则,规定了公共连接点处分布式电源并网容量限制;短路电流限制;并网推荐电压等级等。且对功率控制和电压调节也进行了规定。
为了规范分布式电源的准入条件,减小大规模分布式电源接入后对电网造成的冲击,国家电网公司规定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并网点的确定原则为电源并入电网后能有效输送电力并且能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2)当公共连接点处并入一个以上的电源时,应总体考虑它们的影响。分布式电源总容量原则上不宜超过上一级变压器供电区域内最大负荷的25%。
(3)分布式电源并网点的短路电流与分布式电源额定电流之比不宜低于10。
(4)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压等级宜按照:200kW及以下分布式电源接入380V电压等级电网;200kW以上分布式电源接入10kV(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分布式电源采用低一电压等级接入优于高一电压等级接入时,可采用低一电压等级接入。
分布式电源通常接入配电网(主要是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为单电源辐射型供电网络),由于传统配电网的设计并未考虑分布式电源的接入。在并入分布式电源后,网络的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将从原来的单电源辐射状网络变为双电源甚至多电源网络。潮流不再单向地从变电站母线流向负荷。DG并网运行对配电网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电网电压及频率;电能质量;继电保护装置;配电网管理系统。
3.分布式发电对配电网保护的影响。
(1)对低压电网原有继电保护的影响。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将提供一定大小的短路电流,对低压电网原有继电保护整定有一定影响,分布式电源的接入应充分考虑公共连接点的短路容量。考虑分布式电源提供的短路电流后,原有继电保护原则上无需更换,一般情况下只需修改相应定值即可。如分布式电源提供的短路电流较大,可在原有继电保护装置上加装方向元件即可解决误动的问题。若由于分布式电源接入使得公共连接点允许的短路电流超过规定限值时,分布式电源需考虑增加限流阻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