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发展也给上述的理论提供了诸多的案例,这促成了19世纪70年代以来主要发达国家、特别是西欧与美国“允许一部分新企业进入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改革的政策实践,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电网基础设施对任何第三方的无条件开放,有效实现了电网资产的拥有与运营的分离。
到现在,欧美成熟的电力市场,大大小小的从事供电服务的公司成百上千,其中部分企业,就是纯粹的贸易公司,不拥有任何电网资产。
以上如果照应到自然垄断理论不足上,可以认为过去的自然垄断理论都是静态局部均衡的分析,缺乏动态一般均衡过程分析。
此外,技术进步与需求的扩大,也会在一定条件下有效稀释自然垄断行业的一次性高投资,进入困难并且也不合算的问题。电信业的迅速发展,不同制式网络的广泛并存是一个近似的例子。
目前,电力行业仍然维持着高度僵化的发电、输配电、调度、用电体系,而价格体系的僵化尤其严重:缺乏独立的输配电价,上网电价非市场发现的价格,终端电价仍然管制,电力市场构建遥遥无期。相比电信行业,电力的改革步伐无疑是慢了。
可以说,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任务量很大,而又牵一而动全身。在世界能源发展分布式分散化趋势日益明显、智能电网灵活用电兴起、随机性电源接入电网比例不断加大的背景下,未来电网发展的一大目标在于增强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并非扩大大型设施的规模,而。而电网企业继续向上下游扩张或固化输、配、售环节则是逆势而动。
那么回到最初的问题,“拆分电网”是否能够促进竞争呢?一个直观的感受是:直接的竞争短期不会有,但是同业对标形成的间接竞争是存在的。列出电力体制改革的几大任务,似乎可以说,理清电网输配电的成本是构建“多买多卖”电力市场的前提。从这一意义上来讲,为了规避垄断“俘获”与信息不对称问题,“拆分电网”似乎是理清电网成本的现实可行路径。